2006年4月至2007年12月,开封县网通公司工作人员李朋伟等4人利用工作之便,勾结尹振发等10余名社会人员,在开封县西姜寨、半坡店盗割通信电缆,作案20余起,盗窃电缆线价值高达30万元,分别卖给了骆洪江等3人。
警方查明,这伙人从踩点、盗割到运输、销赃,配合“十分默契”,每次都是晚上盗割,白天再由李朋伟等人去维修,过一段时间再去盗割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