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区质监分局执法人员在对一电机加工厂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,该厂生产并存放在成品仓库中待销的电动机上标有“合格证,苏州光悦机电设备有限公司”和“CQC,中国质量认证,证书编号:CQC2007010401250785”等字样,电动机型号分别为Y160M-4、YD132-2/4、Y160L-2、Y100L-4四种,共计60台。当执法人员要求厂方出示取得“CQC”认证的相关手续时,该厂负责人无法提供。经调查,该厂并未取得“CQC”质量认证证书,执法人员当场将60台电动机予以封存。目前,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。
据介绍,“CQC认证”是针对强制性认证以外的产品类别,认证范围涉及500多种产品。通过CQC认证的表明产品符合有关质量、安全、环保、性能等标准要求,可以保护消费者人身和财产安全,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。


